法律主观:长春 公积金提取 前往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每个月缴纳的 公积金 中,个人和单位都有出钱,但这些钱最后最后归属于个人,从总体上说个人的收入水平每个月又提高了几百。关于“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审核,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决定,承办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 送达,送达办理结果至申请人。 二、长春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公积金作为职工购建房的保障资金,采取提取或贷款方式,支持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建房。职工离退休时可连本带息全额提取。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具体步骤如下:1、step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如下图所示:2、step2,切换至我页面,点击支付,如下图所示:3、step3,点击进入城市服务,如下图所示:4、step4,进入页面后,点击公积金,如下图所示:5、step5,选择进入长春公积金服务,如下图所示:6、step6,点击页面上的提取申请,如下图所示:7、step7,选择提取网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点击下一步,前往指定网点即可,如下图所示:
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出现购房、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时,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出境定居的;7、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9、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0、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11、中心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它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所在单位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4、户口迁出本管辖区或户口不在本管辖区的;5、属于本管辖区内农业户籍人口的;6、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两年以上的;7、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工作调转至外省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省重新就业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出境定居的;(七)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九)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市政府列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无力供其就学的;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4、本市家庭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十)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十一)中心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它情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依据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 购房提取额度上限调整:在长春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作为贷款首付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非首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作为贷款首付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哦。2. 二手房提取条件放宽: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即可提取。此前的政策要求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提取。3. 租房提取政策调整:在长春市租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用于支付租房押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前的政策是按月提取租金的一部分。【摘要】
长春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提问】
我是租房,2022年10月24日提取的公积金,2023年现在能再次提取么?【提问】
?【提问】
依据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 购房提取额度上限调整:在长春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作为贷款首付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非首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作为贷款首付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哦。2. 二手房提取条件放宽: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即可提取。此前的政策要求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提取。3. 租房提取政策调整:在长春市租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用于支付租房押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前的政策是按月提取租金的一部分。【回答】
2023年可以再提取【回答】
我知道,2023年可以提取【提问】
我是去年2022年10月24日提取的【提问】
再次提取,需要间隔12个月么【提问】
你是想问,2023年几月份才能再次提取?【回答】
还是间隔一个自然年就可以【提问】
在职工首次提取公积金之后,一般是需要12个月之后才能继续提取公积金。【回答】
打字不需要时间吗?【回答】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职工(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3、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由职工本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4、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出示《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职工本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5、职工除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长春市租赁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遇突发事件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公有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低保户的公积金提取材料等。
获取额度每个城市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没有租房合同,每个月最多提取1500元,每季度就是4500元;有租房发票、租房子合同原件的,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超出自己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超过月租金。【摘要】
公积金一年取一次能取多少钱【提问】
获取额度每个城市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没有租房合同,每个月最多提取1500元,每季度就是4500元;有租房发票、租房子合同原件的,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超出自己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超过月租金。【回答】
每年就是13500【回答】
法律主观:长春市的公积金查询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或者拨打12329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一、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3、需要准备的材料: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携带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法律主观:劳动者因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 住房公积金 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办理要件: 1、搜索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办理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职工不允许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 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提取条件1:
职工为本市户籍职工离职,需要账户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未再就业,则可申请离职提取。
办理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
3、公积金卡
4、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提取条件2:职工为外市户籍职工离职,则账户封存即可申请离职提取。
办理材料:
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身份证
外市户口簿
公积金卡
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的8:30分-16:00分。
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431-12329。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之前,最好是检查一下自己的(点击链接可查询)【摘要】
长春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提问】
提取条件1:
职工为本市户籍职工离职,需要账户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未再就业,则可申请离职提取。
办理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
3、公积金卡
4、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提取条件2:职工为外市户籍职工离职,则账户封存即可申请离职提取。
办理材料:
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身份证
外市户口簿
公积金卡
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的8:30分-16:00分。
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431-12329。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之前,最好是检查一下自己的(点击链接可查询)【回答】
不拿户口本不行吗【提问】
外市的要户口本【回答】
照片可以吗【提问】
这个也不确定不拿行不行,最好还是要的【回答】
照片的话应该也行【回答】
哦【提问】
感谢咨询【回答】
职工已领退休证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无退休证也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但是大多数退休职工了解的都不是很清楚,那么,长春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在提取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下面整理了一些内容为大家解答,希望能有所帮助。长春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法:一是网上办结;二是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一、网上办结 (一)办理程序: 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为了便于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根据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的委托协议,退休职工可就近到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职工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退休销户提取,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年龄未达到以上要求并已退休的,应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交退休证等证明材料办理。 二、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一)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退休销户提取。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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