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2.申请公租房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 3.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哪些人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5.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6.如何界定有稳定工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收入限制标准是多少?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8.月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9.哪些申请人不受收入限制?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10.如何界定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视为无住房: (1)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2)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 (3)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11. 如何界定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12.什么是住房资助能力? 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3.怎样申请? 申请人可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 www.cqgzfglj.com )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14.公租房有哪些申请点? 公租房申请点具体分布情况: 序号 申请点名称 申请点地址 咨询电话 1 沙坪坝房管所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 65340061 2 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附9号 65470093 3 九龙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 68782797 4 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8102025 5 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 60308068 6 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60308066 7 北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68866601 8 北部新区经开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2号1楼 67465636 9 北部新区高新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67033621 10 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 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86075973 11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67866606 12 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67006061 13 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4楼 67863961 14 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 62872618 15 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双湖路1号 62986103 16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082989 17 大渡口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645609 18 鱼洞房管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 86530756 19 巴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37-26号 66234475 20 渝北区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67822812 21 渝北区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67139650 22 渝北区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67992673 23 渝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67819001 24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 63835267 25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 63914207 26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63632468 27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 68708895 28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63654172 29 高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点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 68643877 30 经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经开区白鹤路139号 62982925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15.怎样进行审核?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对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社会保险、税收、婚姻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6.怎样进行公示?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将复审合格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有关信息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17.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8.怎样进行配租? 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19.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20.公租房有那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21.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22.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23.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24.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25.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26.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7.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8.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9.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30.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31.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32.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33.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34.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35.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36.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7.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38.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9.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40.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41.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2.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3.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能申请公租房吗? 未实行实物配租或未领取租金补贴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已领取租金补贴的,经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以申请,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领取租金补贴。 44.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怎样申请? 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 45.廉租住房家庭可申请哪里的公租房? 廉租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地有公租房建设的,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公租房;户籍所在地无公租房建设的,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筹安排租赁地点。 46.廉租住房家庭按什么标准交纳租金? 廉租住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现行廉租住房政策规定交纳租金,并优惠部分物业服务费。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差额部分由廉租住房家庭原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47.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一是申请对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二是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是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 48.如何保障公租房申请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 常管理;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细则。 三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籍、工商、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 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 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9.公租房的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一)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二)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三)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 塑钢扣板; (四)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 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 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你这情况,应该是公审没通过,不过建议你还是再等两天看看,不排除系统繁忙,导致出错的情况,我有段时间连公租房网站都打不开,他们那个服务器不好!一般只要进了公审了,很少不能通过的,至少我还没听说有谁被刷掉了,除非有人捣乱,和你有仇,假消息举报你。。。。。 公审和摇号是两个不同的链接,就算摇号结束,公审也应该有信息的!我的就是这样!!!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 城区 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法律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第一条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第二条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第三条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分析:
重庆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凡是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并且没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的建筑面积在十三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如果是外地进城务工的,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1、渝北区: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大竹林)、空港乐园(两路空港)。2、南岸区:城南家园(茶园)。3、沙坪坝:美丽阳光家园(井口)、康居西城(西永)、学府悦园(陈家桥)。4、九龙坡区:金凤佳园(金凤)、民安华福(华岩)、城西家园(西彭)5、大渡口区:半岛逸景。6、巴南区:樵坪人家(鱼洞)。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从目前来看,为了缓解贫困人群的住房问题,政府建造了许多公租房,它的租金相对便宜,所以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在陆续申请居住它,不过你知道重庆公租房都有哪些吗?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相信会给您带来不一样的见解。
重庆公租房有哪些吗
重庆公租房有:1、渝北区有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空港乐园;2、南岸区有城南家园;3、沙坪坝有美丽阳光家园、康居西城、学府悦园;4、九龙坡区有金凤佳园(金凤)、民安华福(华岩)、城西家园(西彭);5、大渡口区有半岛逸景;6、巴南区有樵坪人家(鱼洞)。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如果是本地户口的,那么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2)如果不是本地户口的,那么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2)已经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协议书或者是法院判决书或是调解书。
4、工作及收入证明
如果有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供工作收入证明;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则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所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如果是个体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税收的缴纳证明;如果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那么就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那么就由工作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而住房困难的家庭需要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者是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政府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重庆公租房有哪些吗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重庆公租房有哪些吗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亲 很高兴为您解答。重庆公租房太坑了: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有限,购买时间长,房屋面积有限。【摘要】
重庆公租房太坑了【提问】
亲 很高兴为您解答。重庆公租房太坑了: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有限,购买时间长,房屋面积有限。【回答】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这几年的发展非常迅速,其房价也是持续高升,因此重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申请公租房来居住。但是申请重庆公租房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家庭申请标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回答】
申请公租房,户口本组页是我爸爸的能申请吗【提问】
法律依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回答】
亲,不可以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回答】
重庆市新建的公租房分布在多个区县,以下是一些比较典型的地方:1. 渝北区:渝北区龙溪街道、回兴街道、大竹林街道、翠云街道等地均有公租房项目。2. 江北区:江北区五里店街道、观音桥街道、大石坝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3. 巴南区:巴南区鱼洞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4. 沙坪坝区: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双碑街道、小龙坎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5. 九龙坡区: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谢家湾街道、杨家坪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摘要】
重庆新建公租房有哪些地方【提问】
重庆市新建的公租房分布在多个区县,以下是一些比较典型的地方:1. 渝北区:渝北区龙溪街道、回兴街道、大竹林街道、翠云街道等地均有公租房项目。2. 江北区:江北区五里店街道、观音桥街道、大石坝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3. 巴南区:巴南区鱼洞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4. 沙坪坝区: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双碑街道、小龙坎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5. 九龙坡区: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谢家湾街道、杨家坪街道等地也有公租房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回答】
沙坪坝区双碑街道这边公租房【提问】
沙坪坝区双碑街道目前有多个公租房项目,以下是一些比典型的项目:1. 双碑一号公租房:位于双碑街道双碑社区,共有3栋楼,提供近300套公租房。2. 双碑二号公租房:位于双碑街道双碑社区,共有2栋楼,提供近200套公租房。3. 双碑三号公租房:位于双碑街道石马河社区,共有2栋楼,提供近200公租房。4. 双碑四号公租房:位于双碑街道石马河社区,共有2栋楼,提供近200套公租房。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回答】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有很多人在找房子的时候,都不想出门,毕竟夏天的天气太炎热。于是人们便开始在网站上寻找房源,可是在网上找房大家都不是很了解,要怎样的房源才能够让人放心。那么,重庆租房网站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重庆租房网站有哪些1、 房天下。房天下是一个非常大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平台,一直引领着新房、二手房、房产处研究等领域的互联网创新,并在移动领域中位于领先的地位。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房天下的平台用户浏览量以及访客数量一直都位居第一。2、 蘑菇租房。蘑菇租房是一款租房查询的软件,拥有着海量的真实房源,给大家提供真实,安全又舒适的找房签约入住体验,可以一步到位。3、 自如住房。自如是一款品质的租房应用,为给网友创造品质的租房生活,以及租住的体验。自如租房所提供的房源都是经过专业设计,和统一装修的。就是为了保证房屋的质量,和房屋的舒适度。4、 百姓网。这个租房网站也是很不错的,在这里可以通过查看发帖的记录,来查看有哪些房源。如果发布的房源地址什么的都是不一样的,那就很有可能是中介发布的消息。这个网站相比58同城来说,访问量还是有所差距的。5、 58同城。这个网站的使用人数是最多的,有非常多的人都会在这里发布消息。但是在这里发布信息的,大部分都是中介。编辑总结:关于重庆租房网站有哪些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哦。【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法律主观: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租赁合同 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第八章 出售管理 第四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第四十三条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 销售合同 ,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第四十四条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重庆市 公租房 可以 继承 、 抵押 。 第四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第四十六条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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